晋药招〔2025〕1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等五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现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已报送意向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采购量分配规则
1.按规则一中选和不足三家磋商撮合中选的,各竞价单元内中选价与最低中选价比值不高于1.1倍的,保留医疗机构上报的100%意向需求量。并以此为基准,中选价梯次每高10%,(不足10%按10%计算)分配采购量按基准降低5%,直至分配量的85%。
2.按规则二中选的,医疗机构上报的70%意向需求量作为分配采购量;
3.按规则三中选的,医疗机构上报的40%意向需求量作为分配采购量。
4.剩余量由以上三条待分配量和未中选产品的100%意向需求量组成。
5.剩余量的30%由医疗机构在规则一中选的企业中自行选择,其余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所有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采购量具体分配表(如出现小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中选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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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采购量占意向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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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配采购量占意向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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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量
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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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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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则一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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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各采购品种各企业的中选价≤1.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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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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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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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剩余量的30%由医疗机构在规则一中选的企业中自行选择。
2.其余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所有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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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Z<各采购品种各企业的中选价≤1.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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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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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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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Z<各采购品种各企业的中选价≤1.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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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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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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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Z<各采购品种各企业的中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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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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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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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二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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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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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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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三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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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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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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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量未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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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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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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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Z=各竞价单元最低中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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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认流程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分量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
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2月16日。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约定采购量的要求,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约定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