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及时将本次续签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分解至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指导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产品的合同续签,强化续签中选产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续签中选产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二、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第二采购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自2025年2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三、医疗机构在协议期内优先使用本次续签中选产品,并按照购销合同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四、按汕医保〔2022〕101号文要求,我局已于2025年1月将2025年度国家(省)集采预付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执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