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我省招采子系统网上提交的挂网申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价格信息等内容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请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及核验结果(详见附件)。体外诊断试剂数据取自省招采子系统,其外省挂网价格由企业诚信填报;其他医用耗材数据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联审通办模块,其外省挂网价格以外省核验结果为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
三、相关要求
(一)纳入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价格的产品,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外省挂网价格或我省原挂网价,集采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价格高线。不符合上述价格要求、缺少外省挂网价格参考、已在我省挂网、未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等情况,相关产品的挂网申请核验不予通过。核验不通过的产品,系统退回后,企业应重新申请挂网。国家联审通办外省未完成核验的,下个月将再次集中受理并核验相关产品信息。
(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登录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界面,选择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于5月22日17∶30前网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并在标题中注明“第83批耗材公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外诊断试剂通过省招采子系统申报挂网。其他医用耗材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每个产品每个自然月至少可提交一次申报挂网,申报挂网以外的省份全部核验完成后可就相同产品再次提交申报挂网。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