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我省招采子系统网上提交的挂网申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价格信息等内容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依企业申请,拟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企业自主申报的挂网价格和部分外省挂网价格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19日。
三、相关要求
(一)即日起,体外诊断试剂以外的取得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产品,请生产企业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提交挂网申请。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经查询,部分产品的企业申请挂网价格高于外省挂网价格,部分产品缺少外省挂网价格信息,本次不予公示。请企业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重新提交挂网申请,待各省对挂网价格进行核验后,再集中受理挂网申请。
(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登录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界面,选择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于3月19日17∶00前网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并在标题中注明“第81批耗材公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或复核无误的,取低价为挂网价。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