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医保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自2024年在我省全面启用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交易等功能,总体运行顺利。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启用招采子系统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药机构(以下简称医药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挂网采购工作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二)产品范围。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全部医用耗材。
二、准备工作
尚未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cms/)维护确认国家医保医药机构代码信息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医药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于2025年3月25日前按照操作指南(附件1),完成维护确认工作。
尚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的医药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与经营企业,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按照《关于注册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账号的通知》(附件2)要求,完成注册认证工作。
三、登录方式
相关医药机构和企业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服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或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门户(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操作指南(附件1)。
四、运行时间
(一)除国家组织人工关节、脊柱类中选产品外的医用耗材,2025年4月1日启用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和交易,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同步运行,2025年5月15日起,医药机构和企业全面使用招采子系统进行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交易。
(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脊柱类中选产品,2025年4月15日启用招采子系统采购和交易,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同步运行,2025年6月1日起,医药机构和企业全面使用招采子系统进行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交易。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通知辖区相关医药机构抓紧在招采子系统注册和维护相关信息,避免因平台切换影响临床使用医用耗材。
(二)各有关医药机构要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院内医用耗材目录、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信息,确保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信息错漏等问题,要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医药企业要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本企业挂网产品信息和配送关系,确保信息准确。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等问题,要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医药企业对医疗机构提交的订单及时响应,完成配送相关工作。
(四)医疗机构未完结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在途订单,请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尽快完成配送确认、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医疗机构不得在招采子系统重复下单。
(五)医药机构要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招采子系统启用后,原则上应在招采子系统采购和交易医用耗材。如招采子系统无法顺利采购和交易的,应及时反馈问题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解决;难以及时解决的,可临时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确保临床需求。
(六)无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医药机构、企业和产品,请相关单位及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申请医保编码(网址: https://code.nhsa.gov.cn)。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371-65915577 0371-65915579
附件:关于注册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账号的通知
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cms/detail.html?infoId=668&CatalogId=2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