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惊受怕九月与十月——交叉检查和飞检
此前小编就曾在《飞检在行动,你准备好了吗?》一文中说过2016年将会成为医疗器械监管最强年,而事实确实如此。药监总局办公厅于8月19日下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128号)。该通知提出,总局将于9月组织开展省(区、市)之间的交叉检查,于10月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而对于跨省交叉检查,总局于9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明确自9月18日至23日(检查组可视检查情况适当延长1-2天),在全国31个省(区、市)展开。
异地交叉检查是什么?
31个省份的药监系统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会组成15个检查组,每省出2人,每组4人,由一位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带队,到本省以外的他省去检查。具体就是北京、上海的检查小组到贵州、广西去;贵州、广西查云南、四川;云南、四川查重庆、西藏;重庆、西藏查青海、新疆;青海、新疆查浙江、江苏;浙江、江苏查山西、河北;山西、河北查黑龙江、吉林、辽宁;黑龙江、吉林、辽宁查河南、山东;河南、山东查北京、上海;内蒙古、宁夏查天津、安徽;天津、安徽查湖北、湖南;湖北、湖南查江西、福建;江西、福建查广东、海南;广东、海南查陕西、甘肃;陕西、甘肃查内蒙古、宁夏。
重点检查什么?
重点抽查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国家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提出的八项违法行为。检查组将在每个省(区、市)现场检查7家经营企业,涉及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进口医疗器械代理商、从事需低温冷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开展自查或未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而未报送自查整改报告的企业更是重点抽查对象。
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各种飞检的消息也是扑面而来,9月14日,湖南省药监局通报了“交叉检查”的结果,9月19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扬州环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情况的公告》(苏食药监械管〔2016〕204号),9月21日,郑州市药监局发布《总局“飞检”工作组对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等许多新闻公告,给人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
在9月20日-21日,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主办的2016年首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在京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孙磊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医疗器械监管情况,并透露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飞检队伍已扩大到100人左右了。孙磊说,食药总局将不断提升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将继续推动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目前,总局已经有了100人左右的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查员了,将在连续进行两年的培训后,外出飞检。
种种问题表明,在以后的日子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是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在加强,检查手段与方式也在提高。那么有哪些企业更容易会被检查呢?监督性抽检或者评价性抽检出现不合格的企业被飞检的几率会更高点。
无论是谁都不愿意上被通报的黑名单上,所以这就要我们企业自身去改进,在浏览之前的飞检通告中不要以一种看热闹的心态去看,而是要以一种学习的态度去看,从通告中发现的问题来对比自家的企业是否也存在相应的问题,没有是最好的,若有,则要考虑企业如何去改变做到最好。汲取这些企业的经验教训,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并且要以更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从而使企业平稳高速得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