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大势所趋,你做好准备了吗?
近期多个省已开始以省为单位招标或即将招标,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已是大势所趋,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将以解决行业中价格虚高问题为目的。根据(国办发〔2015〕7号)的要求,按要求将于今年十一月中下旬统一实施。
宁波市最先开始试行,先后组织完成的五批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都取得了采购价格大幅下降、使用数量显著降低的可喜成绩。五批次集中采购分别降价15%、32.5%、38.8%、47.7%和72.8%,一年累计可为患者让利2.724亿元。
江苏省今年也率先对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进行了集中采购,与省部属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价格相比,第一批平均降幅16.57%,经市级价格谈判平均又下降3.91%;第二批平均降幅23.41%。
陕西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采用分批采购、取最低价为限价,价格联上下、左右动价,实现量挂钩、带量采购。无限价的实行备案采购,备案采购价格不得超过机构全部耗材采购金额的5%。
青海省将公立医院全部药品、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一般耗材、检验试剂)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有效降低耗材采购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
广东省7月底也出台了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纳入集中采购,并将广东省内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和外省中标价格作为入市价计算依据。
四川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根据文件规定,参考价格根据近3年内除四川省外已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采购平台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同一产品,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不应高于参考价格、本机构前期最低采购价和上月末的全省加权平均采购价的最低价。 四川方面已在要求按全国最低价进行采购。不但如此,后面还有针对医院的积分措施,促使医院采购最低价产品。但无参考价格的挂网产品,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应参照有参考价格的同类产品议定。
浙江省部分骨科(征求意见稿),双信封、唯低价是取!入围部分的目录根据历史最低销售价格下降30%设为参考价,竞标部分的目录根据历史最低销售价格下降20%设为参考价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评估. 有两个降幅相同的产品(组套产品)竞争入围名额时,取价格低的,如价格也相同,取自阳光采购交易以来采购量大的。
兰州战区历史最低价,全军联动:所有中选品规价格不得高于七大战区中选价格、西北五省区官方中标价格(含省市医保定价)以及战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历史最低价格.一旦发现违反以上原则的报价,将立即取消中选资格。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对厂家来说无疑是一场艰难的博弈。一方面,生产企业要应对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耗材降价已成大的趋势,企业只有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中关注政策、分析趋势、提前应对,才能守住一定的市场份额,否则将极有可能在这一轮各省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大潮中被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