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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16 信息来源:查看
今年,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近日新城区医保局对辖区内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解除相应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我局会议研究,同意上述4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现予以公布。 自定点医药机构(详见附件)申请退出医保服务之日起,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4家) 序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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