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网络征求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8/06/08
为规范政府定调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价格条例》《连云港市物价局定调价工作流程》等规定,现将拟调整公立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初步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初步方案内容:
一、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在不高于省和设区市价格的基础上,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一)合理制定下放定价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是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类价格;二是以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公立医院保持合理的差价,合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房床位、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物理治疗类、康复类、中医诊疗类(不含中医综合)等项目价格。
(二)适当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不高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合理差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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