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CS-HCDL-2023-1)》工作安排,就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约定采购量的途径
医疗机构登录“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以下简称“系统”),在“服务—药械招标管理—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带量采购项目—分量管理”栏目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在系统内下载操作手册查看。
医疗机构继续沿用填报采购需求量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填报时间
(一)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6月3日。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市级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需在6月4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省级医保部门。
四、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规则
原则上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作为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约定采购量。系统已对每个采购分组按中选企业产品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医疗机构根据填报的各组采购需求量,在同组中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及确定约定采购量,原则上各分组最终确定的约定采购量与填报的各分组采购需求量保持一致。不保证每家中选企业及产品都有医疗机构选择。
如确需跨组调整约定采购量,其中采购需求量为大血管(≤7mm)封闭刀头的部分,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大血管(≤7mm)封闭刀头或软组织切割刀头(≤5mm血管)或软组织切割刀头(≤3mm血管)的中选产品;需求量为软组织切割刀头(≤5mm血管)的部分,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软组织切割刀头(≤5mm血管)或软组织切割刀头(≤3mm血管)的中选产品,不可分配给大血管(≤7mm)封闭刀头的中选产品;需求量为软组织切割刀头(≤3mm血管)的部分,医疗机构只能选择分配给软组织切割刀头(≤3mm血管)的中选产品,不可分配给大血管(≤7mm)封闭刀头或软组织切割刀头(≤5mm血管)的中选产品。
五、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精心组织实施约定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确定约定采购量的要求。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要提前部署,要求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约定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报量平台内操作手册。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电话:028—85157579
技术支持电话:13628216674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