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的要求,经过公示质疑程序,现对2024年10月医用耗材企业申报的企业信息、注册证、产品和价格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2024年10月医用耗材常态挂网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告执行
(一)2024年10月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常态挂网产品于公告发布之日正式执行。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注册证、组件信息、code信息)都审核通过的,才可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进行挂网交易。
(二)对未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的企业、注册证和产品等信息,我中心将进行清理。如企业仍需申报的,可按要求重新维护提交。
(三)如相关产品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更低的中标(挂网)价格时,企业应在相关省份公布中标(挂网)价格后30日内向我中心主动提交申请变更价格。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请变更的,一经发现,将暂停相应产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三、信用承诺
参与本次医用耗材常态挂网但未按时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通过系统及时上传,具体操作请见《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ggzyzx.jl.gov.cn/jyxx/yxcg/yp/202101/t20210105_2567071.html),逾期不传者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吉林省的挂网资格。
四、配送关系建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次纳入医用耗材挂网目录的产品,相应生产企业(含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可通过系统内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开展相关挂网产品的采购配送交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