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整改的要求,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增加医疗机构采购透明度、强化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监管,在吉安市医保局的领导下,市本级五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合体,现对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试剂利用抚州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联合招采,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加。本次招采要求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直接投报。
一、采购文号:XFJA-HCCG-2020
二、采购范围:
截止2020年4月1日未纳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采购目录,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医用耗材及试剂产品。
注:不在此次采购范围内的耗材纳入成交(候选)后将会被废标处理。
三、采购周期:暂定一年,即从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止。
四、采购文件及CA数字证书的获取办法:
(一)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生产企业通过代理机构官网“医药梦网”(http://www.drugnet.com.cn/)登录医用耗材采购(抚州),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后进入“抚州市耗材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吉安项目”,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4月24日09:00-2020年5月6日17:00。
(三)采购文件及CA数字证书发售价格:采购文件150元/份,CA数字证书300元/套。
(四)购买采购文件所需递交纸质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授权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情况说明;
6.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本次投报。)
备注:(1)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企业ID及联系方式。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第2、3项。
(2)企业已有代理机构发放的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无需再次办理。
五、资料递交:
1.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17:00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一层)吉安项目组收
3.电 话:010-68487205
六、网上投报截止时间:
请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17:00前完成投报确认。
七、投标保证金:
请企业在2020年5月9日17:00前以电汇形式向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成交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统一无息退还。未成交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统一无息退还。
八、代理机构:
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一层)
咨询电话:010-68487205、6848013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2:00;下午13:00—17:30;
传 真:010-68488929
公告网站 www.drugnet.com.cn(医药梦网)
邮 箱:XFHC@drugnet.com.cn
QQ 群:835542726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73100120105077041
备注:(1)本项目任何费用均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其他公司代付款。
(2)企业汇款时应注明 “企业ID”+“吉安”+“标书费”、“保证金”、“购买CA”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