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药采函〔2024〕10号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包头市2024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包药采发〔2024〕4号)文件要求,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于8月29日至9月5日对全市2024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的核验结果进行公示,现将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核验通过配送企业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头市2024年第三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名单中属于首次报名的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选择单位业务登录,进行注册,上传信用承诺书通过后,再进行角色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招采企业服务模块,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并提交,待企业信息显示通过后,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开通包头配送区域,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btypcg@163.com,核验通过后方可配送。
三、通过名单中属于系统内已有的企业,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已开通包头配送区域,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btypcg@163.com,核验通过后方可配送。
四、请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关注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公众号,即可查询相关文件通知及每月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关系核验情况。
(联系人:贾荣 联系电话:0472-6185845)
包头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