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HD2024-1)等文件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开展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7位C020516的弹簧圈类医用耗材。
二、填报主体
四川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
采购主体填报本单位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注册证及规格型号;参考弹簧圈类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注册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总量如低于2023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时,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采购主体提交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四、填报时间
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3月24日12时;地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6时。
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12时;地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6时。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信息。新增或无法沿用原账号信息的,由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新增。
(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加强医保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
(三)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