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7年第二轮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211号)、《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14号)、《关于公布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结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35号)等文件要求,省药采中心已组织完成高值医用耗材2017年第二轮增补中被质疑产品的澄清核查工作,报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复同意,现将已澄清质疑、已签字确认质疑信息的产品作为第二批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予以挂网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不属实、质疑信息高于或等于企业填报的参考价格/自报价的产品(详见附件1),即日起予以挂网。
二、取消挂网资格的产品
(一)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且经核查属实,企业不同意降价的产品(详见附件2)。按照《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取消其挂网资格一年,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取消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3日。
(二)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被举报产品为已挂网产品(详见附件3),属于重复申报,取消本轮挂网资格。
三、其他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但被质疑企业未按要求办理确认或澄清手续的产品(详见附件4),暂停挂网资格, 待被质疑企业按要求办理手续后再另行公布结果。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