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及《苏盐宿徐通淮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盟带量续约谈判公告》,现将谈判品种人工合成骨、带线锚钉、腔镜下单发不可吸收夹续约扩围谈判规则公告如下:
一、总体规则
(一)基准价。对于原苏盐宿联盟谈判中选企业,其产品基准价为2019年谈判前在苏州、盐城、宿迁、徐州、南通、淮安六市不同品规中标价(挂网价)调平后的价格,其它企业为六市不同品规现行中标价(挂网价)调平后的价格。调平原则为同一品规在六市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代表品。当企业不同品规对应的基准价超过3个时,选择在六市销量最大的3个品规作为代表品进行报价。不同品规对应的基准价少于3个(包括3个)时,实际品规即为代表品。
(三)谈判报价。参加企业根据分组申报各自品种代表品价格,分别计算降幅,然后根据代表品降幅数学平均计算综合降幅,根据该综合降幅及基准价计算该企业中选后所有挂网品规采购价。该价格若高于国内各省市最低挂网价或省内各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则按最低价执行。降幅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挂网采购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中选。谈判企业根据其产品对应的组别按照降幅从大到小进行排序,根据具体产品规则设定的中选数决定是否中选。原则上所有参加谈判企业综合降幅需达到原苏盐宿对应品种的平均降幅方可中选,原苏盐宿谈判中选企业本次综合降幅不得低于原中选降幅。若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数量少于2家,则按照降幅排序递补,避免独家中选。
(五)争议解决。若出现综合降幅相同的情况,企业需再次申报,直至分出结果并不影响所有企业排名为止。其它未尽事宜,由谈判专家现场裁定。
二、企业分组及中选数
本次谈判原则上根据参加企业数量和省平台2019-2020年度采购量分成A、B、C等组,全部中选企业参与预采购量(2020年度省平台采购总量的80%)的分配。
本次谈判除客观因素外实行多家企业中选,各产品对应组别设定中选企业数量。
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所有企业参与,第二轮报价为部分组别非中选企业参与,第二轮所报价格需低于第一轮所报价格。出现降幅一致的情况时,涉及企业需重新报价,仍一致时,平台采购量大者排名在前。
品种分组、中选数、采购量分配等具体规则详见附件1-3。
三、预采购量分配
本次续约扩围谈判结果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采购周期内将联盟医疗机构的预采购量按年度分配到中选企业,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量的分配采取柔性带量原则,即基础量和自选量双轨制。
(一)保证总量。公布六市年度平台采购总量,按照总量的80%确定预采购量,分配给所有中选企业。
(二)合理分配。将预采购量全部分配给A、B、C等组中选企业。根据不同产品和组别设定不同的带量比例,设定的比例为基础量。基础量外的采购量可由医疗机构在所有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即自选量。
(三)适当调剂。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需完成基础采购量和自选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可根据临床特殊需要选择质优价宜产品,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四、其它事项
(一)现场谈判。本次谈判定于2021年4月24日(周六)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5楼)进行。企业签到时间8:30-9:00。
(二)人员要求。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每家企业参加现场谈判人员限1人,企业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参加。参会人员需出示苏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C或者近14日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谢绝参加。
(三)特殊情况。采购周期内,若遇国家、省涉及上述品种采购政策重大调整等视情况执行。
(四)本公告由苏盐宿徐通淮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0512-68358680
苏盐宿徐通淮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