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中心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2023年6月申报的企业及产品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7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二、申投诉处理
(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std/1ogin.html),进入主页后,依次点击综合服务—申投诉管理一申投诉登记,进入相应项目发起申投诉(具体可参照系统右上角帮助文档—申投诉操作手册)。(二)申投诉截止时间7月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51-689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