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5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7号)精神,我中心组织专家对2023年12月申报挂网医用耗材首发产品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生产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增补质疑”,选择相应产品,提出质疑。
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将于1月28日前公布执行。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