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32号)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参加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
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
1.福建牵头开展的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1)。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2)。
(三)协议采购量。
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确认的协议采购量(见附件3)。
2.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两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确认的协议采购量(见附件4)。
二、采购周期与执行要求
(一)采购周期。
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2.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到2026年12月31日。
(二)执行要求。
1.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医疗机构综合考量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中选限量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续签协议期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2.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采购主体提前做好品种备货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采购周期内,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中,注册证/产品降幅未达相应竞价单元中选企业降幅要求的,各医疗机构年使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量;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含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中选限量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占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中选限量产品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采购,但中选限量产品的增量部分与非中选产品合计总使用量不超过同采购品种总使用量的30%。
(二)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确保回款。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加强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监测。各县(区)要做好采购使用监测,对不能良好履约的中选企业要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合理引导,及时上报存在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