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关于落实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1〕1号)要求,为确保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顺利执行,请我市各相关医疗机构自2022年4月1日起,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按中选价格实施采购。如首年协议采购量尚未完成,新建订单的采购量仍计入首年协议采购量统计中,直至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如首年协议量已完成,新建订单的采购量计入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第二协议期采购量统计中。
各医疗机构在保证中选品种用量的前提下,可按照现有网上采购流程继续采购并使用其他价格适宜的冠脉扩张球囊产品。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