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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8年11月份广东省惠州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所属项目:2015年惠州市第二次医疗机构医 项目编号:HZHCCG-2 信息来源:查看

摘要:

一、系统网址:http://www.gdemed.cn/huizhou/hzhcsf/gys/index.asp

二、续费日期:2018121日~1217

联系方式:(07527186876,传真电话:(07527186877

四、开户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五、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六、帐        号:1209 0206 0810 214

正文:

各经营企业:

根据《惠州市第二次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收取惠州市耗材及检验试剂项目2018年11月份(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服务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签订的相关合同和协议,请企业登陆以下系统网址http://www.gdemed.cn/huizhou/hzhcsf/gys/index.asp,查看相关交费情况。登陆账号与交易系统登录帐号一致,密码为耗材交易网帐号时的初始密码,如不能登录收费系统查看订单明细的,请尽快与我司联系。

二、缴费日期安排在2018年12月1日~12月17日期间进行。请相关企业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私人账号汇款)。我公司在确认收款后开具发票,请及时到我司签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开票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如需邮寄发票,请在收费系统填写地址信息,地址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不承担邮寄过程中丢失破损等意外损失。如对收费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我公司澄清。(备注: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的企业,按照交易服务协议规定,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交易资格)。

三、联系方式及收费账号

地    址:惠州市江北18号小区佳兆业中心一期商务公寓1座18层01房

邮政编码:516000

联 系 人:周小姐

咨询电话:(0752)7186876,传真电话:(0752)7186877

开户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帐    号:1209 0206 0810 214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惠州办事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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