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焦作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焦医改〔2017〕1号)精神要求,焦作市对低值耗材、医用试剂及20万以下(不含20万)小型医用设备(以下简称低值医用耗材)实行挂网采购,焦作市挂网采购低值耗材及医用试剂部分不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耗材试剂部分交叉,省网已有类别焦作市不再予挂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注册领取操作用户名
生产企业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 http://182.92.8.25:8812/),点击“申报管理系统”进入“焦作市2018版医用采购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要求(附件1)提交资料领取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时间:2018年4月28日-5月18日;纸质版资料递交时间2018年5月 7日-5月25日。(注:配送企业也需进行用户注册。)
二、查看增补产品信息
查看增补产品信息,并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的网上维护及增补产品工作。(操作步骤查询“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申报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三、递交产品材料
生产、经营企业(经营企业指境外产品国内总代)请在成功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 http://182.92.8.25:8812/)上传有关资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按照(附件2)的要求,递交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一楼大厅, 递交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25日。
(注:递交纸质材料前,须在网上完成上传。)
四、网上确认配送关系
低值医用耗材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由生产企业委托有能力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步骤查询“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申报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未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的,不能进行网上采购。
五、统一网上采购
焦作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盟成员单位必须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医用采购平台发布网上采购订单,按照规定进行网上采购,采购价格按医疗卫生机构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协商执行。企业要及时响应网上采购订单,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医疗机构验收产品后,要通过采购平台及时办理网上入库,完成网上采购工作。
六、本项目联系事项
技术咨询电话:010-58487047
采购咨询电话:0391-3569277 0391-2920581
0391-2568892
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