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省属、市直、驻锦军队相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中选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骨科创伤和吻合器2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2〕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确认协议采购量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组织辖区相关医疗机构于2022年7月6日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认工作。
二、签订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相关医疗机构要在7月15日前与中选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完成《辽宁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购销合同》签订。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区分局)要负责督促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好购销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下载中心下载。
三、及时测算、申请医保基金预付金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在2022年7月18日前完成预付金的测算和申请。
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