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对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质疑投诉进行澄清的通知》(川药招〔2020〕33号)通知要求,省药招中心已完成第一批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参考价格公示期间涉及质疑投诉产品的核查和澄清工作。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对相关产品处理结果予以执行,具体如下:
一、经核查能够澄清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不属实,执行最新参考价格的产品(见附件1)。
二、经核查无法澄清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经核查属实,按《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理的产品(见附件2)。相关产品取消挂网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 30 日。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澄清的产品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公示期间收到质疑信息,但被质疑企业逾期未完成签字确认或未递交相关澄清(证明)材料的产品(见附件3)取消挂网资格,并给予不良记录。相关产品取消挂网时间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 日。
四、其他
对第一批涉及质疑投诉尚未完成澄清核查的产品,待组织专家判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以上产品更新参考价格从2020年7月1日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及调整。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