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各医疗机构:
2021年5月31日,第一批普通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结果已导入“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并于6月10日期进行网上采购试运行。根据工作安排,现对第二批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申报及审核情况
(一)第二批资质申报及复核情况
截止2021年6月9日第二批共有266家企业的864个注册证1067个产品和140家配送企业在平台上提交了资料,通过一致性复核,有137家企业的486个注册证533个产品和123家配送企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现对第二批企业和产品信息的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附件2)。
复核未通过的企业和产品信息,各企业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后提交审核,定期审核后另行公示。
企业信息、注册证信息、产品信息和code信息均复核通过才能导入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挂网参考价采集及公示
1.按照最小销售包装单位在code中维护价格。
2.企业在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中维护全国正在执行的最低省级中标价和挂网限价。
3.医疗机构在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中维护正在执行的历史采购价格,为如实维护历史采购价格将导致无法网上正常采购。
4.公示方式:企业及医疗机构维护的价格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中的“价格公示”模块中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材料递交、处理方式
(一)公示期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18:00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
1.申诉质疑须以企业或个人身份实名递交,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全面、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
2.企业使用“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的普通医用耗材基础库子系统,选择“申投诉管理”栏将申诉质疑和举证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加盖企业或法人代表电子印章上传(具体操作同产品资料维护),原则上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3.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公示信息进行价格核实,并向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书面反馈价格意见。
4.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接受和处理申诉质疑材料,必要时分送至相关部门处理并上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对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不予处理。
(三)申诉质疑处理结果
1.在规定期限内,被质疑企业可对质疑做出澄清和说明,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根据查证结果,对违反诚信原则的企业给予处理。
2.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企业,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3.对结果公布后仍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报、瞒报、漏报信息的企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对挂网企业在阳光采购中的失信情况进行评价及应用。
三、普通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维护配送授权关系
普通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是保障耗材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由挂网生产(经营)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配送企业配送。生产(经营)企业先在甘肃省普通医用耗材基础库系统“配送授权维护”模块维护配送授权(资审通过的配送企业),待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复核通过后,需在交易系统中按产品维护配送关系。
四、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192、2909193、2909290、2909261、2909269(自动传真)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乘车方式:乘车方式:乘坐115路车至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50米或53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200米处)
附件:
1.甘肃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企业和产品第二批信息复核公示表(http://hcygcg.ylbz.gansu.gov.cn:86/HNHCPublicGpart.aspx)
2.甘肃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第二批配送企业入网名单(http://hcygcg.ylbz.gansu.gov.cn:86/HNHCPublicCompany.asp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