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促进医用耗材形成合理市场价格,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曲靖市牵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由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实施,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主体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本次采购品种为“血糖试纸”、“可/不可吸收结扎夹-单发”、“一次性使用包皮切割吻合器”、“便携式电动输注(液)泵/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 非电驱动”、“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5种,分7个产品组。约定采购量为区域内采购主体年度使用量的85%(年度使用量见后续公告)。企业申报的产品(血糖试纸除外)须已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具体采购产品目录及规格见下表。
序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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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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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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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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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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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试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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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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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按1:1的比例免费配备一次性采血器;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血糖仪,且不低于医疗机构原配备比例;为有信息化需求的医疗机构免费提供规范的血糖管理系统,且系统可兼容其他中选品牌,信息化接口费用由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定期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质控管理,质控管理满足医疗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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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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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收结扎夹-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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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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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成套的施夹钳,且不低于医疗机构原配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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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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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吸收结扎夹-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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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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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具备MRI的兼容性;免费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成套的施夹钳,且不低于医疗机构原配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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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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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包皮切割吻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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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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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免费提供卡尺、自粘性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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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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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电动输注/液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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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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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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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可重复使用装置免费提供,并免费提供定期计量检测服务;按一次性使用组件部分整体打包价格进行报价及竞价,综合报价=(100±25)ml×30%+(200±50)ml×50%+(300±25)ml×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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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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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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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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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 非电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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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I+PCA;(100±25)ml;其他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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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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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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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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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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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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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按1:0.5的比例免费配备采血针;以综合报价比价,综合报价=血清类采血管报价×50%+血浆类采血管×20%+全血类采血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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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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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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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周期及采购协议
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若同组中选企业数量为1家时,则该组采购周期减少为2年。中选结果以实际执行日期计算。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1签,次年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约定采购量的部分,鼓励采购主体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采购主体需继续采购中选产品直至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
协议执行期内,联采办对中选目录内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价格)、递(替)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同产品在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中选价格,价格须进行联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指已取得有效期内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
(二)申报品种:是指采购品种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医用耗材。
五、采购文件获得方式
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toXiTong.html) 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下载采购文件。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00—2023年8月9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qjybzck@163.com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李孝政,联系电话:0874—3186861。
七、公示
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toXiTong.html)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公示。
八、质疑及申诉受理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分别对审核通过的入围企业进行公示,对经现场谈判产生的拟中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联采办及医保部门接受对相关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公示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不予受理。
九、咨询
联系人:翟楠、李玮
联系电话:0874—3186861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172号(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