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410号
各相关企业:
经企业报价、公示等程序,产生了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将该中选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将中选企业供应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并上传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根据《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4-2)有关要求,郑大一附院公立医院联盟首批集采项目,代表品最小竞价单位申报价满足拟中选规则要求的同时,供应清单内具体产品价格高于现行有效且最低的省级平台挂网价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的,中选企业应按就低原则主动申请调整,请相关企业选择相应产品提交降价申请。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