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为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行为,降低医疗成本,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于3月中旬至8月下旬代理组织了2020年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发布招标公告、企业申报、资质审核、专家评标议价、价格公示等环节,中标结果已于9月11日-21日在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现就执行2020年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2020年11月1日起必须按照新的招标采购中标价格进行采购。
二、全面推行网上采购。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规避网上采购,不得采购中标企业的非中标产品和非中标企业的任何产品。
三、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同一中标品种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只允许一个二级配送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品种数量按实际配送企业名称在采购平台相应录入。
四、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展二次议价,如实际采购价格低于中标价,可由医疗卫生机构和中标企业证明后调整采购平台价格。
五、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11月1日之前,要把已经采购入库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数量在采购平台全部录入,以便全年采购量统计汇总。
六、市医疗保障局将在12月份组织对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和查处,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