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转发《关于核实部分检验试剂产品实际采购价的通知》的通知
芜药管秘〔2018〕5号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口腔医院:
现将《关于核实部分检验试剂产品实际采购价的通知》(药采〔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于1月31日前在省网平台完成相关产品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核实报送工作,同时报市药管中心备案。
附件:《关于核实部分检验试剂产品实际采购价的通知》(药采〔2018〕3号)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