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参考价格质疑核查处理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0〕86号),省药招中心组织临床相关专业专家对“第一批涉及质疑投诉尚未完成澄清核查的产品”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和处置建议报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分类处理结果通知如下,即日起予以执行:
一、经专家论证能够澄清的产品
经相关专家论证,判定质疑不属实,执行最新参考价格的产品(附件1)。
二、经专家论证无法澄清的产品
经相关专家论证,判定质疑属实,按《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理的产品(附件2)。其中作撤网处罚的相关产品取消挂网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
以上产品更新参考价格从2020年9月1日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及调整。
?附件:1.经专家论证能够澄清的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2.经专家论证无法澄清的产品列表(请登录系统查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