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5〕3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JLM-HC2024-1)要求,自治区现开展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mgybggfw.org.cn/hallEnter/#/Index)-“耗材招标管理—耗材分量管理”完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登录账号和密码延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报量账号和密码。
三、分量规则
1.按照企业中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企业中选价格小于等于中位价的,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80%,其余中选企业则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60%。
中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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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量占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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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配量占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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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价格≤中位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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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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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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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价格>中位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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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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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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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产品的约定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企业,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优先选择中选排名靠前的产品,分量过程中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2.医疗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时,由系统自动分配给中选目录内排序第一名的中选产品。
四、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约定购量的确定工作。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约定量的要求,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约定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三)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
联系电话:0471-49072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