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等八市(县)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工作方案》.《新乡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新乡等八市(县)采购联盟将组织部分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品种
品种范围:一次性呼吸机管路气体套包、-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附件、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CVC )、肌酐检测试剂、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指提供医用耗材(试剂)及伴随服务的境内医用耗材(试剂)生产企业,境外医用耗材(试剂)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二)申报品种:是指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注册证的,上市医用耗材(试剂)。
(三)申报要求:
1.资质要求:
(1)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CVC)申报企业应在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以联盟地区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数据为准,后附名单)。
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附件的申报企业需同时申报注射针简、延长管(配套CT. MRI. DSA高压注射泵使用),并根据临床需求配备管式吸药器和穿刺式吸药器。
一次性呼吸机管路气体套包分为麻醉管路型和呼吸管路型。麻醉管路型包括湿热过滤器、麻醉管路、麻醉面罩、气囊等基础元件;呼吸管路型包括湿热过滤器、呼吸管路及积水杯等基础元件。
肌酐检测试剂、同型半胱氨酸检测试剂必须按临床配备本企业校准品并提供溯源证明。
(2)采购文件挂网公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医用耗材(试剂)生产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无因违反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规定产品被撤销挂网的记录。
(3)采购文件挂网公布之日起前两年内,不存在因申报品种质量等问题被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并公告的情况;申报品种不存在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并公告的情况。
(4)申报企业必须对医用耗材(试剂)的质量负责。一旦中选,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医用耗材(试剂),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5)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为授权代表负责本次医用耗材(试剂)集中带量采购活动的管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系统采购量、采购价申诉:截至2021年3月22日
(二)被授权人递交标书: 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3日;标书递交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1号(新乡市人民公园北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楼,新乡市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组。
(三)模拟报价、解密: 2021年3月24日
(四)正式报价: 2021年3月25日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9:00-12: 00,13: 00- -17: 00
电话: 0373-3956088 联系人:李英哲
现场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1号(新乡市人民公园北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楼,新乡市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组(医保局不设现场咨询,现场咨询统一至咨 询点)。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各相关企业凭借用户名加入新乡市联盟集中采购群(QQ: 905258455,企业凭系统账号授权1人加入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