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阳光采购公告
各有关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7年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精神,徐州市启动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阳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市中心血站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
二、集中阳光采购目录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及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泰州市集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实行集中阳光采购(集中阳光采购产品目录详见附件1)。
三、采购模式
政府主导,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 http://jsxz.gov.emedchina.cn/)采购医用耗材,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四、集中阳光采购周期
1、原则上为二年。
2、在集中阳光采购周期内,对集中阳光采购品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网上采购动态监管机制,集中阳光采购品种价格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机构
市耗材集中阳光采购办公室协调人社、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制定工作规则、研究集中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六、服务机构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集中阳光采购的服务机构,协助完成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工作,提供采购、配送技术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投诉等。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一)报名资格要求
本次集中阳光采购只接受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应覆盖全市。同一进口医用耗材只能由一家总代理申报,总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方可申报。
申报企业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申报企业申请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交);
6、非实际生产企业申报的须递交销售代理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
上述报名资质文件(纸质)均需加盖申报企业鲜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
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及报名资料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光盘),150元/份。不提供邮购服务,售出后不退。
报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与汉风路交界处(市政府西侧)吉田商务广场B栋213室
咨询电话:17768144589 13357727440
八、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接受报名)
九、其他
附件1《徐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产品目录》中涉及的申报企业在以上时间内报名,其他申报企业报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