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1号)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安徽省血液透析器产品市场状况,现开展血液透析器产品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企业范围: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药采平台)内高值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进口耗材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
(二)产品范围:
血液透析器:2021年6月30日前,获得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省药采平台内已挂网产品及相关配件均应申报。
二、申报说明
(一)相关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药采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http://jy.ahyycg.cn:8080/UserLogin.aspx)“组套申报管理”模块,根据申报目录及分组申报所属对应产品。
1、填报已对应产品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含中标价、挂网限价、参考价等)最低值、市级(或市级联盟)及以上带量采购价的最低值;
2、填报申报产品保护期内国内外官方认可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要求:列清单(含序号、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栏目,专利名称为外文的注明中文名称),按序号顺序附对应的专利证书扫描件,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专利证书”附件,一项技术只认可1份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不超过3份,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不超过5份;
3、填报企业生产能力,如实提供血液透析器2020年年产能及证明材料,制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企业生产能力”附件;
2、3两项,每份文件每页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申报信息将作为评审资料,客观信息予以公示。
(二)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完成填报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省药采平台不接受补报,相关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三)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填报产品申报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三、填报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810829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