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共享挂网产品数据的通知》的温馨提示:
1.重新申报期间不需要对原产品ID下的规格型号删除,直接对涉及的型号重新勾选27位编码申报。
2.重新申报期间原挂网产品仍在挂网交易,待5月底重新申报产品挂网,旧产品同时撤销挂网。
3.需规范治理的集采产品,报价按集采中选价填报,5月底按原来集采中选标识挂网。
4.还在集采执行期内产品,不在此次规范治理范围,待下一步通知。
5.企业如遇“应属于本次规范产品,但标识列为空”,请企业于5月22日前填报企业名称、产品ID,将excel表格发邮箱fjyxcgh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