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全面深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工作,经重庆、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研究决定,开展吻合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腹股沟疝气补片、静脉留置针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现就《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1日18:00前将电子版意见反馈表及扫描件(附件2,扫描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cqzczx@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88975687;023—88975360。
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