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晶状体类和骨科创伤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2〕147号)要求,现将点配送和签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方协议签约采购量
查阅2022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人工晶体类和骨科创伤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通知》附件3:人工晶状体类集采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附件4:骨科创伤类集采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
二、三方于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模板见附件),签订完成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并三方确认。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依据之一。
三、产品挂网后,请中选企业及时在交易系统选择配送,交易各方需在2022年7月11日之前完成配送确定工作,在交易系统确定的配送关系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四、此次中选品种中,所有“骨科创伤类耗材”及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人工晶体类耗材”在导入系统的医保编码为临时编码,请所有“骨科创伤类耗材”相关企业及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贯码,将临时编码修改成各自产品实际的27位医保编码。如没有进行贯码,将于2022年7月11日暂停交易,待贯码后再恢复交易。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