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参加靖江市高值耗材投标企业收取保证金。对未纳入本次中标目录企业的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退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退款对象:参加《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一批)》、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二批)》以及《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组织第三批部分医用高值耗材统一价格谈判》中一个品规都未中标的企业。
一、退还保证金: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30,原投标企业提出申请报告(加盖企业红章,申请表见附件)和公司财务科开具的缴款票据原件(如原件遗失,由投标企业出具说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427050500@qq.com,到财务科核实后原则上原账户退款。
联系电话:0523-84996885
联系地址:靖江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5号楼)三层
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