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行为,保障药品(医用耗材)正常供应,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苏州市药品(医用耗材)采供责任约谈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6日。
二、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jsszybj@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采供责任约谈制度征求意见”。
三、联系人及电话
价格招采处周凤贤,0512-6835896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