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市场流通秩序,有效预防配送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渠道的管理。构建配送企业合法守信的经营理念,切实保障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安全有效。根据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在株洲市从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的企业进行入围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入围审核的对象 拟2013至2014年在株洲市从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的企业(不包含单独从事高值耗材配送的企业)。 二、对配送企业的要求 凡是属于审核范围内的配送企业必须每年度在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只有取得A级或A级以上认定的单位方能获得入围资格。各配送企业要指定专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新增(变更)经营范围、调整销售人员等要实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及时备案。中标企业的产品只能让获得入围资格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未取得入围资格的配送企业不能在株洲地区从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配送工作(单独从事高值耗材配送的企业除外)。 三、配送企业需准备的材料 见附件。 四、审核程序 (1)提交材料:由拟在本市内从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业务的企业提交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材料准备一式两份。 (2)审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配送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审核结果向配送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证明。 (3)备案:审核通过的材料一份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一份交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备案。 注:入围材料递交有效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1月20日。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13号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株洲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株洲市卫生局办公楼413室。 联系人:李永红。电话:0731-27587921。 刘万能。电话:0731-28838608。
株洲市卫生局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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