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46号)文件精神,临沂-菏泽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联盟(以下简称采购联盟)第一次联合采购药品(耗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一)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根据2018年度挂网药品及耗材使用量排名及产品主要分类,确定采购品种(指定规格)并约定采购量,具体详见附件。
(二)联合议价,以市场换价。鼓励未纳入带量采购药品目录的其他在省挂网的药品品种企业主动降价,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筛选价格有优势、有明确适应症的适宜品种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议价。
(三)药品根据出厂地分为国产品种和进口品种(包括原研药品、参比制剂,国内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按进口品种对待),分国产和进口两组谈判。耗材带量采购不分组谈判。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是指提供药品(耗材)及伴随服务的国内生产(销售)企业,进口药品(耗材)国内总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
(二)申报品种:带量采购限公告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药品须在省平台挂网(非招标药品)。联合议价限省平台挂网的药品。
(三)申报要求:带量采购申报企业承诺申报品种的产销能力达到本次带量采购数量要求;耗材申报企业相关产品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年内未被国家或省级药监部门官方通报;国产耗材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通过FDA认证、CE认证的优先。
三、中选规则
(一)带量采购中选规则。
1、按价格确定:同品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2家的,最低报价只有1家企业的,该企业的申报品规获得中选资格,价格次低者作为候选企业,在中选企业无法保障供应时备选。当出现最低报价≥2家企业的情况,以2018年度该品种(品规)采购联盟内销售量大的企业优先。
2、按降价幅度确定:仅有1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品规,经采购联盟综合评估,申报价格符合降幅要求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即可获得中选资格。降幅以省平台挂网价格为基准。
3.同种药品在国产组和进口组各有一个产品中选的,进行补充谈判。国产组价格低于进口组的,各分摊50%采购份额;国产组价格高于进口组的,进口组获得100%采购份额。
(二)联合议价中选规则。
1、按价格确定:同品规符合条件的企业数≥2家的,最低报价只有1家企业的,该企业的申报品规获得中选资格。当出现最低报价≥2家企业的情况,以2018年度该品种(品规)采购联盟内销售量大的企业优先。
2、按降价幅度确定:仅有1家企业符合条件的品规,根据联合议价申报价格的降幅予以排名,由采购联盟综合评估确定最低降价幅度标准,降价幅度超过最低标准的获得中选资格。降幅以省平台挂网价格为基准。
(三)中选结果公示:拟中选结果确定后,采购联盟汇总信息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拟中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申投诉。
(四)公示期满后,符合程序要求的中选品种,由采购联盟与中选企业签订正式合同。
四、采购执行要求
(一)本次带量采购药品完成后,根据采购联盟成员单位报送的药品(耗材)预计使用量,按比例分配相关医院最低使用量。
(二)采购联盟统一执行招标采购结果。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成员单位优先配备使用中选品种,其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要确保完成分配的采购量。
(三)各成员单位在优先配备使用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按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耗材)。
(四)各成员单位使用的联合议价药品,采购价执行周期届满后,统计采购联盟内用量,采购联盟根据使用情况作为下一批纳入带量采购名单的参考。
(五)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在合同正式执行1个月内,根据采购金额由医保基金预付30%给采购医院(医院专款用于支付货款)。预付金采购额度完成后,剩余部分的药品(耗材)配送到医院之日起,由采购医院在3个月内结算;联合议价药品由采购医院在3个月内结算。
(六)中选企业在采购周期内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约定的,经协商无效,中选品种相关所有品规3年内一律纳入采购联盟采购“黑名单”。
五、采购周期
本次联合采购以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联盟也可根据情况按中选价统一补充采购。
六、应急措施
各中选企业应每季度末向采购联盟报送中选药品(耗材)的库存数量。若中选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则立即停止中选品种的采购资格,并启动应急预案。若有中选候选品种的,经采购联盟确认后,成员单位及时采购候选品种;若无中选候选品种的,成员单位可通过其他渠道采购替代品种。
七、公示及报名
(一)公告公示时间: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2019年8月9日(星期五)。
(二)企业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颐正园319房间(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沭河路交汇东150米路北)。参加耗材带量采购的企业须将参选的相关产品及产品认证资质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提交。
八、其他
(一)采购联盟已通过自我审查的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本次联合采购相关文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二)采购联合体将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谈判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沂医保”、“菏泽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
咨询电话:
临沂:15554920210 菏泽:0530-7709913
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