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鉴于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供应使用,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就9月16日至10月30日期间提交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日至8日。企业可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211.143.198.238:10013/tps-local/)点击“挂网采购产品报名公示”模块查看具体信息。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挂网采购产品报名公示”模块→进行查看。
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系统“申(投)诉”模块依据申投诉类型,选择“2022年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事项进行提交。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申(投)诉”模块→进行申诉、投诉。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