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要求,江西省、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
现发布《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4-02)》和《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各联盟地区各品种各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
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 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