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医险发〔2025〕5号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上半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已于2025年3月4日至3月10日对审核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通过遴选的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遴选结果
通过兴安盟2025年(上半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的配送企业47家(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通过名单中首次报名参加自治区医药采购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须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进行注册认证,上传信用承诺书,待自治区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资质维护;企业完成企业资质维护后,须电话告知我中心开通配送区域。
通过名单中已注册认证通过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我中心会及时开通配送区域,待开通配送区域后,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
三、其他要求
各企业须在2025年5月11日前完成企业信息的注册、角色认证、资质维护等相关事项。逾期未完成企业信息的注册、角色认证、资质维护相关事项的企业,我中心将视为该企业放弃兴安盟配送资格。
各配送企业须添加QQ群号780150476加入“兴安盟配送企业联络群(医用耗材)”,申请时须备注企业全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药械科3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36号)
联系电话:0482-8250918
兴安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