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药机构、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和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进度安排,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采平台)业务信息系统须向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省药采平台在8月20日实施系统关停,并启用招采子系统,启用方式另行通知。
二、系统关停后,2023年1月1日以前历史订单数据将实行分区归档,不再支持退货操作,2023年1月1日以后的订单不受影响。
三、请相关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在本月20日前及时完成2023年1月1日以前历史订单退货操作和实时做好配送入库订单信息录入。
四、逾期未操作或未按照平台完整采购流程操作等原因造成订单信息缺失的,由医疗机构和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