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确认产品信息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全面推进我区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认真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企业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等事宜的通知》要求,2018年第一轮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信息确认,以及收集配送企业信息工作已于2018年7月11日完成,现将企业确认的产品信息结果,以及配送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9日至7月24日18:00.
二、申(投)诉事宜
(一)公示期间,企业如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填写《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械集中采购申(投)诉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齐全的证据和佐证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后,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当面递交至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匿名、无佐证材料、逾期的申(投)诉一概不予受理。申(投)诉材料不接受传真或邮寄。
三、其他
(一)查询链接
1.高值医用耗材信息确认结果查询链接:
http://www.xzyxcg.cn:10001/pulic/ProcureCatalogListHC.aspx
2.体外诊断试剂信息确认结果查询链接:
http://www.xzyxcg.cn:10001/pulic/ProcureCatalogListSJ.aspx
3.配送企业信息结果查询链接:
http://www.xzyxcg.cn:10001/pulic/PSCompanyList.aspx
(二)受理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5日18:00(9:30~13:00,15:30~18:00),周六、日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联系电话:0891-6826211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