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及时更新医用耗材企业及产品证照有效期的通知》(川药招﹝2021﹞27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未按集中更新时间要求主动申请更新的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清理核查,现决定暂停有关企业资质证照过期企业账号(名单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官网发布的《关于及时更新医用耗材企业及产品证照有效期的通知》(川药招﹝2021﹞274号)及《关于近期窗口过渡场地办事指引的通知》,现场提交恢复账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有效期内合规证照,依申请恢复账号使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