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精神,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内的医用耗材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目录
一次性真空采血管,一次性注射笔用针头(详见招标目录)
二、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只接受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有配送资质的生产企业或配送商报名。
(二)如医用耗材的代理权存在争议,且在医用耗材采购报名截止时,争议仍无法自行解决的,采购方有权拒绝该医用耗材参加医用耗材采购报名。
(三)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如实申报医用耗材在浙江药械采购平台内销售(含中标)的当前最低价格。如发现未如实申报,则取消该供应商所有医用耗材采购资格,同时取消该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所有医用耗材在我区采购联盟内的交易资格,并视情节纳入黑名单,一年内拒绝其所有医用耗材在我区销售。
(四)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是保障医用耗材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承诺按成交价格及时供应成交医用耗材,并且确保医用耗材质量,否则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五)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报名,不接受非被授权人报名,未报名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视为退出医用耗材采购。
(六)成交医用耗材不能按规定配送到位,将按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价原则
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产品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最低采购价格。
(二)报价不得高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实施的最新医用耗材医保支付价格。
(三)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内其他地区最低谈判价格。
五、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配送企业主体册编制要求(附件2);
(二)投标企业主体册编制要求(附件3);
(三)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编制要求(附件4);
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确认,同时生产企业或配送商递交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包含附件2-4)。
六、报名时间
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17:00止(除节假日),其余时间均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
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69号,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3号楼G层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1月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7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潘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369506
十、其他
本次医用耗材采购相关内容详见《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实施细则》。
余杭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盟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