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 关于公示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2019年第一轮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0〕110号)要求,省药招中心在公示期内收到部分拟挂网产品的质疑投诉材料,现将涉及质疑投诉的产品信息在系统内进行提示,请所涉申报企业及时登录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在“信息查看”模块中查看本企业相关产品被投诉情况,并按以下要求及时办理澄清手续:
一、被质疑产品所涉申报企业(附件1)须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派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企业承诺书(附件3)到省药招中心业务二部对质疑投诉信息办理确认手续,若企业对质疑投诉信息不予认可的,经办人须现场递交相关澄清(证明)材料。
二、无法澄清的或逾期未办理澄清手续的将按照《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二)款“不提供、不如实、不按要求提供产品参考价格的”及第六条第(二)款“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等进行处理。
三、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十三楼),耗材业务咨询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