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公告发布后,我中心接到部分企业咨询问题及反映相关情况,为保障高值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顺利地开展,现对部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由于数据原因,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有数据的生产企业名单已更新,请各生产企业重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http://gxyx.gxyxcg.gxzf.gov.cn:7003/)登录页面下载采购文件。
二、企业已更名,但联盟数据库尚未更新的,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变更申请函原件(自拟,说明情况)、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附变更记录页)、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附变更证明)、营业执照发证部门提供的企业更名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递交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
三、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数据库的产品CODE,不能新增、修改及删除。
四、本批采购仅是对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有数据(截止2020年7月31日)的生产企业(名单见采购文件附件3)和产品,未在本批采购的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的限价挂网数据库的产品挂网事宜在后续批次实施。
五、本批采购仅是对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有数据的产品,生产企业参与阳光采购无需递交资质证明文件;若生产企业要求自行配送的,需按采购文件配送企业报名要求递交材料。
六、属于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已挂网公布的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库内的产品不能参加备案采购,属于已通过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产品资质审核但未公布挂网限价的产品不能参加限价挂网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4日